8年级下册道德与法制 第四课 第二框 依法履行义务 逐字稿-4,671字

  师:同学们好,欢迎来到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课堂。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第二单元第四课第二框——依法履行义务。上课前,先来了解本课学习目标。懂得权利与义务的关系,明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,这是本课重点。同时,要了解依法履行义务的要求,以及违反义务应承担的责任,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意识,自觉履行义务。通过第三课和第四课第一框的学习,相信大家已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。那在生活中,我们是如何感知权利和义务的呢?请同学们阅读课本第51页“运用你的经验”,思考以下问题:一、列举一项你所享有的权利,并说说这一权利的实现需要他人付出怎样的努力。下面,我们来听听同学们的想法。

  生:我觉得我们中学生享有受教育权,这一权利的实现,需要老师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,还需要公民依法纳税,保障国家的教育投入,这样才能让每个学生都享有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。而且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,也是公民的义务。

  生:我所享受的权利有生命健康权。在新冠疫情期间,尽管病毒来势汹汹,但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得到了保障。这一权利的实现,离不开国家政府的支持,更离不开广大医护人员昼夜不息的付出与勇敢无畏的奋斗。

  师:通过这两位同学的分享可知,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。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,能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,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。接下来看第二个问题:列举一项你所承担的义务,并说说履行这一义务对自己和他人有什么意义?我们再听听同学们怎么说。

  生:我承担的义务有劳动的义务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我宅在家里学会了做饭、打扫卫生,履行了劳动义务。这不仅锻炼了我的动手能力,还减轻了父母的负担,表达了我对他们的爱。并且劳动既是权利,也是义务。

  生:我履行了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。对自己来说,履行这一义务有利于培养规则意识,成为合格公民;对他人来说,这是尊重他人合法权利的表现,有利于他人更好地享受权利,过上幸福、安全的生活。

  师:从这两位同学的分享可知,履行义务也是尊重他人合法权利的表现。公民自觉履行义务,能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,为自身权利的实现提供更好条件。下面我们总结一下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。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,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,义务的履行能促进权利的实现。关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,有两位同学发表了不同看法。一位同学说,权利和义务如影随形,没有无义务的权利,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。但这位同学认为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,即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。请同学们思考并辨析这两位同学的观点。

  师:观点一是正确的。首先,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而存在,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,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的履行。其次,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,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。我国宪法规定,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,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,公民在法律上是权利和义务的主体。再次,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,比如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,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。观点二是错误的,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,不可分割,但不能将其关系绝对化,认为权利与义务完全对等,否则会导致把履行义务当作行使权利的筹码,割裂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关系。我们再来总结一下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: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,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,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。

  师:了解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后,在生活中我们该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呢?请同学们阅读课本第53页“探究与分享”。这里有两幅图片,第一幅展示的是主人公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,大步向前走;第二幅展示的是主人公享有权利多,履行义务少,结果艰难前行。请同学们结合图片,联系实际,思考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,我们听听同学们的看法。

  生:我们作为未成年人享有抚养权,得以在父母的抚养教育下幸福成长。等我们成年后,同样要履行赡养、扶助父母的义务,让他们安享晚年。我们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,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,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。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,依法行使权利,还要增强义务观念,自觉履行法定义务。

  师:这位同学分析得很好。我们概括一下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:一方面,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,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,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;另一方面,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,依法行使权利,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,自觉履行法定义务。关于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,下面有个漫画,请同学们思考。有些人只想享受权利,不想履行义务,或者多享受权利,少履行义务。这种想法正确吗?

  生:这种想法是错误的,权利义务相统一,我们应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。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,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。法律规定公民的某些权利可以自愿放弃,但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逃避。

  师:那在生活中有哪些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呢?请同学们阅读课本第53页“探究与分享”,看这个情境。小影和妈妈到一家百货商店购物,试背一款书包时,不小心将车钥匙落在包里。她们返回商店寻找,捡到钥匙的店员要求买一杯饮料请客。本来对店员心存感激的小影,转而感觉心情不悦,但还是照办了。小影就此事在校园论坛上发帖,引发了热议。小梅说,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,失主可以自愿支付报酬,但拾到者不应主动索要。石头认为,归还失物索要合理报酬无可厚非。老师认为,捡到失物归还失主,可以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相关费用,比如拾到者为寻找失主支出的电话费、交通费等,向失主索要是受法律支持的。另外,如果双方事前有关于酬金的约定,就是一种合同行为,双方都应遵守约定,否则视为违约。如果双方事前没有约定,由于失主不愿支付酬金,拾到者拒绝归还失物,因此对失主造成损失的,拾到者需承担侵权责任。归还失物能否索要报酬呢?请同学们思考,谈谈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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